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克利夫兰景点 > 正文

传统士绅的社会构建2012年11月18日

类别:克利夫兰景点 日期:2012-11-18 11:18:22 人气: 来源:

  族毫无疑问了一部分的个人,然而,历史地看,在传统社会,族是个人的立身之根电影《白鹿原》的上映,让观众对这部作品的故事背景——传统“士绅—族社会”的治理形态有了直观了解的机会。受“五四”以来历史叙述与巴金“家春秋”等小

  说的影响,今人对传统社会的士绅群体与族组织已经形成了一个刻板的印象,即认为士绅与族是“封建礼教”的代表人物与组织机制,而“封建礼教”则如鲁迅所说,是“吃人”的。《白鹿原》则展现了一个更接近历史真实的士绅群体形象与族治理秩序,原著中的朱先生就是一位寄托着作者对士绅美格之想象的灵魂人物(可惜电影将朱先生这个人物删掉了),他主持白鹿书院、体恤灾民、订立乡约、以礼化俗,体现了传统士绅致力于礼俗秩序构建的理想。文学作品是虚构的,不过朱先生有历史原型,那就是晚清的关中大儒牛兆濂先生。光绪二十七年,陕西,牛先生亲力主持赈恤;二十九年,关中再遇,牛先生每顿以藜藿充饥,说“饿殍载途,吾忍饥乎”!这样的德行,在传统士绅群体中并不鲜见。尤其是关中一带,自北宋大儒张载建立关学以降,关中儒者对民间“教与养”的重视,有着十分深远的传统。将士绅与族想象成“吃人礼教”者的朋友,也许应该了解一下:为什么包括张载在内的宋代要提出重建族、修复法。北宋立国之初,由于刚刚历经过五代战乱,原来维系秩序的士族门第已经,社会陷入失序当中,以致“骨肉无统,虽至亲,恩亦薄”,“父在已析居异籍,亲未尽已如人”。对于主要依靠理联结起来的传统社会来说,族之不存,即意味着社会的溃散。鉴于此,张载、程颐等北宋才呼吁“收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重建社会礼俗秩序。在族重建的实践层面,范仲淹创设的“范氏义庄”可谓是典范。北宋皇祐二年(1050年),范仲淹以个人官俸所得,在原籍苏州吴县购置良田十多顷,作为族内公益基金(义田),义田每年收取的租米,用于赡养族人、供养族学(义学),又设立管理范氏族公益基金的机构(义庄),制订《规矩》十(族规)。从北宋至清代,范氏义庄维持了八百年,无数范氏子孙从中受惠。站在现代个人主义的立场看,族毫无疑问了一部分的个人,然而,历史地看,在传统社会,族是个人的立身之根。族的功能,可以这样概括:以族谱和祠堂为族人提供基于血缘与伦理的共同体认同;以义田与族学为族人提供公共救济与福利;以族规与族内权威发展出一个相对于国家的民间自治架构。可以说,族使个人不再孤立无援,也不致于丛林状态。重建族只是宋代士绅构建社会优良秩序的组成部分。张载还计划在关中“兴学校,成礼俗,救菑恤患”,经过关中理学家群体对礼俗的,关中一带逐渐形成了敦厚、和睦的风俗,张载说:“关中学者用礼渐成俗。”中国第一个完全自发、自治的村社共同体——吕氏乡约,由张载的吕大钧创立于关中的蓝田县,实现了乡人之间“德业相劝、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的自治目标,吕大钧因此获得老师张载的称赞:“秦俗之好化,和叔(大钧)有力。”曾有朋友问我:即使传统社会中的族组织有你描述得那么好,但还是有两个问题未能解决:其一,族提供的救济与是对内不对外的,族组织之外的人何以受惠?其二,既然有族,就必有大族、小族,大族小族怎么办?我想,这样的问题也一定摆在以前的士绅面前。而事实上,我们的先贤已经给出了方案并付诸实践。南宋士绅设立的乡曲义庄,即提供了跨族的救济;乡约则提供了协调族间关系的机制。清代福建长乐县梅花里成立的乡约是一个范例。梅花里原本是一个治理秩序溃坏的地方,“大族巨姓势豪,日肆其凭陵;单室寒门宵小,亦滋其狡伪”。道光七年(1827年),当地的乡绅决心改变这种情况,便联合各姓族长、耆老,成立梅花里自治组织,“建设乡约所,举乡族长董事,并议明约束规条”,梅花里因此风俗渐厚。许多朋友囿于成见,要么将传统社会想象为“一盘散沙”,要么将传统社会想象成法阴影下的族机构,有趣的是,这两种指向相反的想象往往并存于同一个人的历史叙述中。但如果我们愿意像看电影《白鹿原》一样去看士绅群体忙碌于社会构建的身影,将会发现我们的前辈、先人们并不缺乏组织社会自治的理想、智慧与成就。(吴钩历史学者)

关键词:苏州风俗
0
0
0
0
0
0
0
0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声明:网站数据来源于网络转载,不代表站长立场,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站长删除。

CopyRight 2010-2016 克利夫兰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