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婚姻家庭编关系到我们每个人,一直备受关注。婚姻家庭编是民的第五编,共计五章79条。与现行婚姻法六章51条相比,除第一章总则改为一般、梦见和死去的亲人说话删除第六章附则、将收养的内容作为第五章外,其余章名设计、逻辑体例均沿袭现行婚姻法的规范用语与逻辑排序,体现了在现行婚姻法的基础上予以修改、完善的立法思与编纂策略。
作者简介:杜启顺,博士,河南大学院副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省总队法律顾问。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幸福和睦有利于社会和谐。民婚姻家庭编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条款。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人格。人格是现代社会婚姻家庭关系成立和存续的客观需要,是民婚姻家庭编重要的立法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确认夫妻享有姓名权;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婚姻家庭应当互相尊重;家庭,家庭间的和遗弃;婚姻家庭的隐私权;婚姻家庭个人享有名誉权,家庭集体享有名誉权。
彰显人亲和谐。人亲和谐是指亲属之间应当和睦相容,互爱互助,这是婚姻家庭关系有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在婚姻家庭编中体现为:夫妻应当互相、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是民法的人文和公平的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婚姻家庭法调整的主要是亲属身份关系。亲属身份关系是关系,包括辈分确定问题、两性禁忌问题和供养义务责任问题。在婚姻家庭编中,体现为:直系血亲间结婚;亲子关系的确认、否认和认领制度;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人身关系后果与财产处理;离婚冷静期的制度设计;对家庭人予以特别;对男方行使离婚请求权进行合理;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特殊情形而发生的共有财产分割问题进行;收养子女应遵循公序良俗。
贯彻人文关怀。人文关怀是指国家和社会对自然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各项正当合理需求给予的关注和关心,对自然人的境遇给予的关怀和关爱,对自然人的给予的应有的尊重和有效的。人文关怀始终贯穿于整个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之中,具体体现为:婚姻家庭的人格利益至上;依法采取各种法律救济措施,以保障婚姻家庭实现婚姻家庭;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应当引入情感修复机制;对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以定分止争、促进和谐为要旨。
作者简介:付丽,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省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应准予离婚。在诉讼离婚中,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但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很难提供夫妻感情已破裂的。有些当事人数次诉讼离婚,耗费较长时间也未得到法院支持。民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条使多了一条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也许会使许多身处失败婚姻里的人得以,重新寻找幸福。
婚前告知重大疾病,尊重婚姻自主权。现行婚姻法,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结婚。但这一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操作,而且在对方知情的情况下,是否患有疾病并不必然影响当事人的结婚意愿。因此,婚姻家庭编对此作出修改,将疾病作为结婚、婚姻无效的事由删除,变为不如实告知可撤销,尊重婚姻自主权。
亲子关系的申请主体扩大。现行婚姻法司释仅强调夫妻提起亲子关系确认的,却忽略了对子女权益的。民第一千零七十,对亲子关系有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婚姻家庭编赋予成年子女此项,使之能够不再被动等待父母提起此项诉讼。
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共债共签”原则。现行婚姻法没有具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2003年出台的《最高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对此问题作了,该曾引起热议。2018年1月,最高出台《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修改了此前的相关,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本次民婚姻家庭编对此加以吸收,使之更加完善。
作者简介:赵卫萍,河南针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省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民婚姻家庭编与时俱进、因时而变,根据社会生活的变化,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和现行的婚姻法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增加协议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冷静期的设置,被视为此次民婚姻家庭编的一大亮点。冷静期的设置目的是防止当事人因一时冲动或者考虑不周全草率离婚,体现了法律对于婚姻稳定性的。
离婚又多了一个理由:分居满一年。民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新增“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
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方。现行婚姻法“协议不成时,由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家庭编修改为“协议不成时,由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强调了对无方的。
扩大和完善了离婚补偿和赔偿制度。婚姻家庭编扩大了离婚补偿的适用范围,删除了现行婚姻法的限定性条件,明确“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现行婚姻法了四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为更好地发挥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预防、制裁作用,婚姻关系的稳定,婚姻家庭编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性条款“有其他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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