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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的四个特点

类别:人文民俗 日期:2021-3-18 16:00:58 人气: 来源:

  魏优旃4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保障教的政策和实践》。用一系列事实说明,中国一如既往地尊重和保障的教,中国的教具有深刻、真诚、一贯和牢固等四个特点。

  深刻:中国对教问题有深入思考,认为尊重教与主张辩证并不冲突。中国主张的辨证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与教论是不同的;但“物质的第一性”中,包含着承认客观事物存在、发展和变化有其内在规律等观点,认为任何违反客观存在、客观过程的内在规律的外部干预,任何对复杂问题的简单处置,都是有害的。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具有漫长的历史,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将长期存在,有其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尊重教,是基于对客观存在、客观过程、客观规律的尊重。

  真诚:中国全心全意,一切努力都是为了实现和广大群众的基本,这些体现在诸多方面,当然也包括人民群众对自己教信仰的选择。中国主要有佛教、、伊斯兰教、和教等教,近2亿人,教教职人员38万余人,他们当然都是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的基本力量。中国以“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处理同教界的关系,同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

  一贯:中国尊重教有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作基础。中国文化主张以和为贵,求同存异、兼容并蓄,社会对教持包容态度。中国各教在发展过程中历来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相适应。今天,中国教界教中国化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教思想,努力对教教义作出契合国情和时代要求的阐释。“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凡在中国的教,都认这个理、服这个理、守这个理。与不,各美其美,美人之美,和睦相处,美美与共。

  牢固:中国尊重教有和法律作保障。明确:“中华人民国有教”。以来,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推进依国,把教工作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用法律调节涉及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2017年修订公布的《教事务条例》,强化了对教和教界权益的保障,依法规范管理教事务的行为,增加了和社会和谐的内容。教保障的化水平不断提高,对教事务的管理更加规范,对广益的更加全面有力。国家采取措施遏制教极端主义、蔓延,同时特别注意防止把恐怖活动、教极端主义与特定民族或特定教联系在一起。

  言之高下在于理,道无古今惟其时。中国尊重教的深刻、真诚、一贯和牢固等特点,既有现实的理由也有历史的根据,既是的抉择更有法律的保障。这是一个主张的政党,一个贯彻政教分离原则的,在教方面的问题上,为世界做出的具有特殊意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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