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日,营改增扩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其中,与老百姓关联最大的就是生活服务业,尤其以吃饭、住宿最为关切。对于生活服务业来说,税率从原来的营业税5%变为6%,这一税改对于浙江的生活服务企业意味着哪些变化,企业又是如何适应营改增的,有没有借机涨价?记者对省内数家酒店和饭店进行了调查。
“餐饮的食材成本占五成左右,用量最大的蔬菜、肉类等从供应商进货之后,让对方开税率13%的专用发票,是可以用来抵扣的。”方才补充说,“像油盐酱醋等调料,同样也可以通过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从表面上看,营改增后税率比之前高了1%,但实际上抵扣进项税后,商家真正承担的税负比过去要低。”
像梁荣这样的个体户,被归为小规模纳税人行列。在营改增之前,月销售(营业)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餐厅,过去免征营业税,收入超过3万元,按5%收营业税;营改增后,实行简易征收,收入3万元以下的个体户继续免征,超过3万元,直接以营业额(不含税)计税,按3%收取,并不需要取得发票进行抵扣。相比之下,综合征收率下降了2%左右。
按照营改增方案,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年营业收入500万以上)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年营业收入500万以下)适用3%的税率。适用6%税率的一般纳税人,按营业税口径返测,相当于5.66%的营业税税率,名义税率仅增加0.66个百分点。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由原来的全额计征5%的营业税到全额征收3%(按营业税下含税价格还原后为下的2.91%)的,净减税幅度约在42%左右。
德清县莫干山脚下的农、洋家乐已初具规模,辖区范围内各类民宿超过400余家。其中,“裸心谷”所属的德清县驿站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全年营业收入达到1.27亿元,缴纳营业税636万元。企业负责人估计,营改增后,水电、酒水、租金、不动产投资等项目均可以抵扣,从理论上测算,预计减少50万元左右。
根据财税[2016]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6号公告的,餐饮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单位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其自产的农产品,可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向农民个人购进其自产的农产品,可取得农民个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普通发票或由餐饮企业自开的收购发票,两种方式的进项扣除率均为13%。与酒店业6%的税率相比,减负作用十分明显。
缙云香溢大酒店去年的营业额3500万元,税收200多万元。财务部黄晓玉说,营改增后,单从我们酒店餐饮业务来说,粮油、酒水、购进的农产品、海鲜等都可以进行抵扣。另外,所有酒店客房用品,如拖鞋、床单、洗漱用品等在采购的时候只要拿到专用发票,都被允许用来抵扣,这就要求企业在管理更加规范。
与餐饮服务不同,一般纳税人在取得住宿费专用发票后,可以按进行抵扣,借此不少酒店在为消费者开发票的时候,额外再收取6%的。这样的行为合理吗?黄晓玉说,发票与营业税发票相比,多了一栏税额,但这个钱已包含在收费之中,不能额外向消费者收取。以房价100元为例,营改增后,专用发票上把这100元分拆成房价94.34元和5.66元。如商家在房价100元的基础上,再征收6%的,这就是变相涨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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