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泰山财经记者在烟台市监督管理局获悉,长岛综合试验区市场监管局启动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梳理出区局登记的户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名单,并发布提示公告,提醒名单中的企业尽快补报年报,申请移出清理名单。
公告显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属兔的今年多大“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长岛综合试验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依法进行年报公示。其中指出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通过登记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两年(含两年)的企业,于2021年3月20日前补报公示企业年度报告,并到区市场监管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依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长岛综合试验区市场监管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相关企业依法作出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鲁网·泰山财经记者电联长岛综合试验区市场监管局李姓工作人员获悉,此次公告已通过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长岛综合试验区市场监管局微信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并要求名单中的企业应尽快补报年报,并到该局确认企业状态,申请移出清理名单。
该工作人员还透露,如果名单中企业未在时间内看到提示公告、未能及时补报年报的,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现场检查,对在登记或经营场所能够取得联系的企业,还会再次进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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