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和《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服务管理》开始施行。新规明确,互联网群组“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以后,微信上哪些消息不能再发了?
渝北区日前审结一起微信代购彩票刑事案件。被告人罗某、王某、李某、刘某在未取得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授权的情况下,利用网络社交平台擅自发行、销售彩票,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王某、刘某、李某违反国家,未经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裁判。
福建小伙张某未获烟草专卖许可,通过利用网络微信、QQ等方式与他人交易并邮寄发货,非法经营香烟数额24万余元,违反国家法律性而被公诉。
近日,安徽省舒城县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非法所得10万元,予以依法,
烟草作为特殊商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而且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微商们千万不要通过微信等互联网形式销售香烟,这是法律法规严厉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规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买卖的物品的,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财产。
日前,江西南昌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擅自销售美瞳的网店店主盛某某,被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提起公诉。
据悉,2015年至2016年7月间,被告人盛某某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条件下,在淘宝网店“海外代购超市”购进美瞳产品,并在网络平台对外销售,非法获利1万余元。
据了解,美瞳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直接接触眼角膜,有较高的风险,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在获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销售。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根据该条例,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
从10月8日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和《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服务管理》开始施行。
新规明确,互联网群组“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表达。
2016年9月4日晚,张强(化名)在昌平区回龙观半壁店一出租房内玩微信。当他使用“本·”头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时,一个网友说了句“看,大人物来了”。于是,张强就顺着这句话,发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因这一句开玩笑的话,他却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辽宁沈阳青年吴某用微信建了一个100余人的微信群。群员马某在群中每天都发布“有看”的信息,向群员收取数十元会费,每天向交钱的人发送视频。群主吴某因视而不见,涉嫌构成物品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
微信上的“所在”功能,可以跟朋友分享你在哪儿,但如果你旅游、出差了的话,也等于告诉者、小偷“这人不在家”,为他们创造了条件。
“陌生人叫出孩子名字搭讪”的新闻屡见不鲜,很可能是通过父母的朋友圈知道的。家长发布孩子照片、文字记录时,无意间会泄露孩子的相貌和姓名。
评选最萌宝宝之类活动的主办方多是早教中心、民办幼儿园、儿童摄影店等,作文比赛、才艺比赛之类活动的主办方大都是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可以说,这些评比投票活动完全是商家的一种营销手段。更有甚者,对活动参与者的个人信息打起了歪主意。
刑事侦查局李涛介绍说,他们在打击电信诈骗时遇到过这样的案例,“父母把孩子的身份、姓名、就读的学校甚至照片都提供给后台,后台将这些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拿到后一些重病、车祸的消息,对父母进行诈骗。”
中国大学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朋友圈这种“式”、“传销式”投票着大量的商业行为,可能藏匿黑色产业链,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尽早喊停,“朋友圈这种熟人社会的拉票已经失去了公平的意义,完全按照人脉拉票,所以并不存在对一个作品或者人真实的评价。所有人在投票之前必须先关注一个号,这也是商业机构用最廉价的噱头去拿到用户最宝贵的个人信息。”
来源:工人日报(ID:grrbwx),综合中国新闻网、中国之声、人民网(ID:people_rmw)等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