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旺季来临,来济南游玩的游客增多,记者接到不少市民投诉酒店住宿问题,酒店住宿时间不一、交押金不能退房等成为投诉热点。为此,济南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酒店住宿时间虽然没有统一标准,但是酒店有告知义务。
近日,济南大学的侯同学在学校附近一家酒店居住,开房时间是凌晨5点左右。订房时,工作人员告诉他,从凌晨5点到当日13点算一天的房钱。侯同学认为酒店的很不合理。
而市民刘先生则因为缴纳押金的问题与酒店产生纠纷。7月27日,刘先生到馆驿街一家商务酒店订了一间双,交了200元押金,但他看房后认为房屋不符合要求,打算退房。酒店方面却表示,如果交了押金后不满意的话不予以退房。
近日,记者以顾客的身份,暗访了全市多家宾馆、酒店的退房。泺源大街一家星级酒店前台的工作人员说,他们酒店正常退房时间是中午12点之前,如果顾客有特殊情况,他们可以延长一两个小时,但最晚不能超过14点。如果超过14点的话,他们就要加收半天的房费。
而历山一家连锁酒店的工作人员说,他们酒店执行的是13点之前退房的制度。另有一家前世死因连锁酒店工作人员说,入住他们酒店的顾客应该在12点之前退房,超过12点但没过18点,要加收半天的房费。
对于入住多久时间按一天算的问题。记者发现,酒店都有钟点房和全天房两种收费制度,一般钟点房时间为3—5小时,超过钟点房时间,两小时内按照小时收费,如果超过钟点房时间两个小时后,则按全天房收费。
据济南市消协王强秘书长介绍,宾馆入住时间并没有具体的行业标准,房间使用时间基本上由宾馆自行决定,因此消费者在订房时,要注意问清使用时间并金条上注明。酒店都有钟点房和全天房,如果消费者只是入住几个小时的话,开钟点房,而如果入住时间比较长,可以开全天房。
根据2009年8月修订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九条、第十条:饭店应当将房价表置于总服务台显著,供客人参考。饭店应在前厅显著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对于押金,王强秘书长表示,押金是否退还与订房时交的是订金还是定金有关系。“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方式。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可视为“预付款”。
济南市市中区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如果酒店在消费者看房前就强制缴纳押金,有涉嫌强制交易的嫌疑,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任磊磊 李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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