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也想过这个问题,这种做法在NBA里是出现过的,叫做合同。直接告诉你,这是犯法的!以前有过,不过被处罚之后各个球队估计都不敢冒这个险了。那么联盟对这一行为处罚力度究竟有多大呢?
10年前,森林狼就是搞暗箱操作,和乔史密斯签了个秘密合同,老板和总经理双双禁赛,被罚了350万美元,更严重的是森林狼被取消了之后5年的首轮选秀权。乔史密斯直接成为球员,变成流浪汉。NBA在被这次的丑闻后,为了彻底杜绝合同的逃税,NBA联盟还与美国国税局展开了合作,进入各州法律,成为非法所得,严重的甚至还需要量刑。这一下子直接成了犯法了。除此之外还有多起密约事件,这个是最出名的一个。前克利夫兰骑士队和黄蜂老板也为此名誉扫地,结局就是抛售球队。
NBA存在老板私下发薪水,避免奢侈税的操作。完成这样的操作被发现之后,面临严厉的处罚,当然也有老板操作之后联盟为力的情况存在。
1、私下发薪水避免奢侈税,被联盟发现的案例。1998年夏天乔史密斯成为人,森林狼为了避免奢侈税与史密斯签署了协议,森林狼与史密斯签约三年98-99、99-00、00-01,薪水分别是175万、217万、225万美元。这明显与史密斯的能力不匹配。森林狼私下与史密斯打成的协议是只要史密斯乐意前3个赛季以低薪加盟,他将获得一份7年长约,合约金额不低于4000万美元,最高可达到8600万美元。这样就可以避免前三年的奢侈税。
2、通过第三方赞助商的帮助,比如A球员代言B品牌,B品牌是球队的合作广告商。于是就有了以下的操作,可以避免奢侈税了。陈良宇是谁的儿子
这种事,联盟当然是要的,于是也有相关的条例,而在条例之下也偏偏有人,那就是98年的森林狼。
1998年,勇士队在著名体育经纪人费根的“劝说”下,竟将史密斯交换给了76人,98年夏天又被转到明尼苏达森林狼队(好像是倒了一手),然后就发生了NBA历史上最著名的“工资帽丑闻”。当时费根与森林狼队签订了一份远低于史密斯市场价格的伪合同(2年175万美元),然后暗地里又让森林狼许诺两年后给史密斯一个长期顶薪合同(7年8600万美元),好从中收取巨额劳务费。结果此事被NBA发现,森林狼遭到重罚,未来5个赛季首轮选秀权外加高额罚款,而乔·史密斯也被中止合约成为人,双方两败俱伤。
森林狼一直是小球市,直到加内特的到来才市值大涨并得到联盟众多球队和球迷的关注和重视,当时的加内特对于森林狼来说,与后来的詹姆斯对于骑士来说是差不多的意义,如果不留下他,球市就会回到从前的低迷,这是当时森林狼老板不愿意看到的,这几乎也是加内特的经纪人手握的重要筹码,森林狼老板也只能忍着肉痛来满足。当时的加内特才21岁,在经纪人的撺掇下,又有钱可赚,可不会去想什么球队建设的问题,他甚至都没有考虑到马布里的合同问题,以至于从此结下怨怼,直至加内特凯尔特人时期二人才算和解。
所以合同这个事当然有KG超大合同的原因,但是管理层的智商也真的是令人堪忧,最终是年年首轮游的战绩本该可以在选秀大会上捞点人的,而且这个战绩下的选秀权去做交易也是会有很多球队感兴趣的,但是这一切都没有,KG苦苦扛着球队支撑着它一直不离开人们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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